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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一、许可项目名称: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二、许可依据:

《计量法》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三、许可条件:

1、 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固定的生产场所, 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计量检测设施等;

(2)型式批准证书或者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检定规程(或者检定方法)等;

(3)保证产品质量的出厂检定条件,包括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适应检定需要的环境;

(4)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状况符合生产的需要,承担出厂检定的人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

(5)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

(6)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2、申请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固定的修理场所,与修理、调试相适应的设备和工作环境;

(2)保证修理质量的检定条件,包括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适应检定需要的环境;

(3)修理人员的技术状况应适应修理业务的需要,计量检定人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

(4)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技术文件。

四、实施机关:

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许可主体:

(1)有主管部门的单位,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

(2)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向申领营业执照注册部门同级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

(3)主管部门为国务院部、委、局或者向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单位,向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

(4)列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重点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向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

2、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许可主体: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县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

五、许可程序:

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向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资料;

(2)计量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单位;

(3)计量行政部门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对申请单位的生产条件进行考核;

(4)计量行政部门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县级计量行政部门递交申请书和有关资料;

(2)计量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单位;

(3)计量行政部门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对申请单位的生产条件进行考核;

(4)计量行政部门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颁发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六、期限:

1、受理: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查,并通知申请单位是否受理。

2、考核:计量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考核组对申请单位的生产条件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报告,考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审核发证: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到考核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核结果的审核,审核合格的,颁发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收费: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技监局法发[ 1991 ]323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工本费每证10元,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每型号100元,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每型号80元。

八、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单位或个人合法身份的证明;

2、申请书一式三份(可复印)。

一、许可项目名称: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二、许可依据: 《计量法》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 …

“中国OIML证书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在江苏常州召开

10月26日,“中国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证书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在江苏常州召开。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司长谢军,副主任委员、中国OIML证书发证机构负责人、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计量院”)院长方向,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来自相关政府部门、计量器具制造商、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团体的五十余位代表出席会议。

图1 与会代表合影

  谢军在会上表示,委员会成立后,OIML证书互认制度在中国的推行取得了良好进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OIML证书互认制度、申请OIML证书。他希望委员会各方充分认识OIML证书互认制度的重要作用,紧跟OIML证书互认制度变革进程,积极推动OIML证书互认制度在中国的有效实施,提升中国计量规范体系与国际接轨的水平。

图2 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军讲话

  中国OIML证书发证机构负责人方向汇报了发证机构一年来的工作,重点介绍了发证机构在质量体系建设、OIML网站建设、编译《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互认制度(OIML-CS)文集》等方面的情况。方向还介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建议今后在委员会会议期间同期举行学术论坛活动。

OIML中国秘书处代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郑华欣介绍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互认制度最新国际动态,并通报了OIML-CS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53届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CIML)会议就OIML-CS达成的相关决议。

会上,中国计量院、北京市计量院、上海市计测院、浙江省计量院等获颁我国首批“OIML证书试验指定实验室”证书。中国计量院院长方向还代表OIML发证机构向获得相关资质认定的企业颁发了我国第一份OIML-CS证书。

会议还就OIML证书制度有关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发证机构一年来的工作,并对发证机构和委员会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图3 与会代表调研OIML-CS证书用证单位

  会后,代表们还来到我国首批获颁OIML-CS证书的精密仪器生产企业——梅特勒-托利多集团厂区进行现场调研。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成立于1955年,旨在促进全球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结果多边互认。目前,OIML证书已经被包括美、英、德、法、日、澳、瑞士、瑞典和中国等多个成员国接受,为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便利国际贸易等做出重要贡献。中国OIML证书管理委员会自2017年9月12日成立以来,紧密跟踪和参与OIML国际互认制度变革进程,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快速推进OIML新互认制度在中国的实施。目前,中国计量院是全球12家OIML证书发证机构之一,可颁发10种OIML证书,并拥有4家内部和第三方实验室。(文:党海超 图:李晓萌)

10月26日,“中国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证书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在江苏常州召开。委员会主任委员 …

田世宏率中国代表团出席第41届国际 标准化组织(ISO)大会

第41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于2018年9月24日至28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来自162个ISO成员的60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届大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ISO大会及大会同期举行的理事会、技术管理局、发展中国家事务委员会(DEVCO)、亚太地区理事会成员会议等多个ISO管理层会议,并在会议期间与ISO秘书长、美、英、德、法、俄等国标准化机构进行了17场会谈,取得了丰硕成果。

  此次大会上,由我国牵头担任主席和秘书处领导职务的ISO船舶与海洋技术委员会(ISO/TC8)首次获得ISO最高技术奖—“ISO劳伦斯·艾彻奖”,突显了ISO对我国在船舶与海洋技术国际标准化方面所作贡献和能力水平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田世宏主任还就ISO治理、战略规划行动计划的实施、标准化研究与创新等议题发表了建设性意见,得到ISO秘书长和理事会成员的高度肯定和认可。

  代表团还充分利用ISO大会契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行多场多双边会谈,宣传我国标准化最新发展,就标准化战略规划制定、“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标准促进质量安全提升的良好实践、标准互认、法制化营商环境合作项目等展开深入交流,并就在老年经济、可持续发展、金融服务、循环经济等领域共同推动国际标准的制定达成共识。田世宏主任还与奥地利、新加坡、波兰和乌克兰等4个国家标准化机构签署了合作文件,进一步扩大中国国际标准化“朋友圈”,为下一步深入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41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于2018年9月24日至28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来自162个ISO成员的6 …

中国计量院举办2018年度公文、档案、合同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培训班

日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计量院”)2018年度公文、档案、合同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培训班召开。中国计量院副院长刘强出席培训会并致辞。来自全院职能、专业所和后勤服务保障等20多个部门的5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

图为培训班现场

此次培训班共有档案管理、公文处理、合同管理办法宣贯及案例讲解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宣贯等四部分内容。

培训班邀请了北京市档案局档案处杨红军对档案管理进行授课。杨红军重点对如何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档案工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进行讲解。

院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结合院工作实际对公文、合同管理和信息化工作进行培训。院办公室范雯结合院工作实际,对公文特点、公文种类、公文办理流程和公文格式等进行专题培训,并对院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宣贯。财务部刘淼对院合同管理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一一解析和说明。网信办张明对院印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宣贯。其中,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是中国计量院首次对院内信息化项目进行统筹规划。(文:范雯 图:武娜)

日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计量院”)2018年度公文、档案、合同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培训班召开。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