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2025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1月21日
2025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全国计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量工作重要论述为统领,以推动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加快实施计量强基工程为主线,加强党建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四个面向”,开展“九大行动”,聚焦问题、瞄准目标、狠抓落实;依托计量重点单位,归集计量重大需求,推动落实计量重大项目,健全完善计量工作高水平协同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重一协同”);凝心聚力,担当作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计量支撑。一、加强党建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新时代计量工作顶层设计
(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计量发展方向。及时结合实际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到计量工作中,不断校准计量工作的努力方向,做到在讲政治上作表率、在服务大局中体现自身价值。
(二)以改革创新思维推进计量法律法规制修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精神和创新思维推进计量法修订和《标准时间管理条例》《标准物质管理办法》《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计量法规和规章制修订。不断完善部门和地方计量法规、规章。组织开展计量法颁布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整理编辑出版《计量法律法规(2025版)》。
(三)加强计量工作系统集成,构建“大计量”工作格局。加强部门和行业计量体系建设。落实“三重一协同”,整合分散布局的计量资源,建立完善计量科技创新举国体制、计量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协同机制。统筹举办全国计量工作座谈会、全国产业计量融合创新会议等计量相关会议、活动。
(四)协力推动《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扎实做好《规划》2025年工作目标的落实评估。组织开展“十五五”《规划》阶段性目标评价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新一期《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阶段性行动计划》,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部门分工,协力推动落实。推动计量一体化发展,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五)推进计量监管制度创新。推动恢复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行政许可,制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考核通用规范》。研究制定计量检定跨区域一体化、计量器具“二检合一”等改革措施。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新型计量监管制度研究。针对电能表、电动汽车充电桩、智能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试点实施状态评价、大数据实时监控、抽样检定等新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方式。
(六)深化计量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审批授权试点。对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由行政许可管理调整为能力评价和确认。推进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下放和国产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制定印发加强型式批准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大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服务试点范围。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注册计量师注册资质跨区域互认。
(七)探索建立计量仪器装备测试评价制度。继续做好质量强链项目仪器仪表相关工作,围绕仪器仪表性能参数、计量指标、稳定性、可靠性等进行综合计量测试评价,推动仪器仪表质量提升和国产化替代。将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改革升级为国家计量仪器装备测试评价实验室。
(八)加强计量战略研究和统筹谋划。完成国家计量战略专家咨询委员会换届,跟踪国际计量前沿动态,开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课题研究,编发《计量前沿》《2024年中国计量发展白皮书》。制定印发《计量强基工程总体方案》和“九大行动”方案。
二、坚持“四个面向”,开展“九大行动”,夯实高质量发展计量基础
(九)开展计量测试关键技术创新攻关行动。持续开展量子化、芯片化、数字化等领域计量基础理论、技术和仪器装备研究。面向精密制造、医疗卫生、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和民生所需,建立10项以上国家计量基准。推动开展国家计量基准关键部件国产替代。新建一批原创性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持续推动全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组织开展一批国家计量比对,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环境监测类计量比对。
(十)开展计量数字化转型攻坚行动。加强数字化模拟测量和微型化、智能化新型传感技术攻关。开展人工智能计量测试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在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培育新建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心,推动计量数据融合共享、智能采集和挖掘应用。成立全国标准参考数据计量技术委员会,开展《标准参考数据管理办法》和标准参考数据验证评价相关技术规则研究,建立一批国家标准参考数据库,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国家标准参考数据体系。
(十一)开展计量技术机构系统化提升行动。试点推进“系统中定位、系统化建